美感心理和审美意识
审美情感是审美主体(人)对审美对象(现实中和艺术中的美)的一种主观感受和体验。具有正面价值的审美情感表现为精神上的快感,具有负面价值的审美情感则表现为精神上的厌恶。审美情感是人所固有的一种高级情感或社会情感。审美情感具有生物学的前提,离不开审美主体的生理条件,但其本质或实质不能在生物学中得到解释。生物学家达尔文认为某些动物如鸟、鱼、狒狒等也有审美情感,当代生物学美学的代表勒南和莫里斯认为,猿猴已有审美情感的萌芽,但事实上这些都还没有超出动物本能和低级感知的范围,不能与人的审美情感混为一谈。审美情感是在人对外界对象的对象性关系和评价性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既需要有第一信号系统,又需要有第二信号系统,既包含审美感知,又包含审美享受。动物没能建立与外界对象的对象性关系和评价关系,不具备产生审美情感的条件,根本不可能有审美情感。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否定或放弃生物学和生理学对于审美情感的生理基础方面的研究。审美情感是极其复杂的精神现象,它涉及人的各种心理功能的综合作用,它的本质和实质只能在人的社会存在和实践方面得到彻底的揭示。审美情感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产生,并随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得到丰富和发展的。人并非天生就有审美情感。普列汉诺夫认为,劳动先于艺术和审美,“人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是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上来看待它们”。离开社会实践不可能有审美情感。例如被狼喂养的所谓“狼孩”,必定丧失人的一切情感,其中也包括审美情感。审美情感以主体对审美对象的生动直观和感受为基础,但单有感知还不能产生审美情感,它还要求主体的精神能力、联想能力和中介能力。中国古典美学家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谓“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就是对主体的精神能力在产生审美情感中起着重要的中介作用的深刻而生动的揭示。
审美情感以日常的情感为基础,但比日常的情感要高级,具有更深刻的社会内容和社会意义。日常情感往往带有个人的狭隘的功利性,是对客观对象的直接的心理反应,具有强烈的满足个人爱憎和需要的特点。审美情感则是日常情感的升华,从本质上说,它不是孤立的个人的情感,它不单纯是个人需要的满足,同时也是社会的审美需要和审美理想的满足,其中包含主体对客观审美对象理性的和社会性的评价,它超越了狭隘的个人功利,间接地体现着社会的功利。因此,审美情感是富有理性的情感,具有社会性、时代性和阶级性的。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存在决定意识,就是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客观现实决定我们的思想感情”。从表现形式上的特点说,审美情感不象日常情感那样过分热烈和锋芒毕露。历史上不少美学家和艺术家都曾谈到感情过分强烈的时候不宜作诗和从事艺术创作。例如,鲁迅说过:“我以为感情正烈的时候,不宜做诗,否则锋芒太露,能将‘诗美’杀掉。”
审美情感对于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古印度人说,艺术产生于难以控制的激情。艺术家的创作欲望和冲动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与艺术家对现实事物的情感态度是不可分离的,没有情感,也就不可能进行艺术创作,更不能创造出感人的优秀的艺术作品。审美
情感不但推动艺术家进入创作过程,而且贯串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成为艺术创作得以展开和进行的动力。中国古典美学所谓“情动而辞发”、“披文以入情”,揭示了审美情感与艺术创造活动的相互关系。审美情感作为一种主观的评价态度,更决定着艺术家在艺术作品反映现实生活时的爱憎,制约着艺术家歌颂什么、反对什么,任何艺术作品都不可能不体现着艺术家的审美情感。在艺术欣赏中,审美情感也是不可缺少的,一方面作为欣赏对象的艺术作品要以审美情感激起欣赏者的情感共鸣,另方面欣赏者也要通过形成审美情感才能获得真正的审美享受。
艺术欣赏是培养欣赏者的审美情感的重要途径,欣赏者的审美情感反过来又积极地参与审美欣赏,使欣赏者潜移默化,获得精神上的丰富和提高。
审美情感和其它各种高级情感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一般来说,审美情感和理智情感、道德情感有着相互渗透、相互统一的辩证关系。审美情感包括理智情感和道德情感的成分,不应当把审美情感看作纯然孤立的。没有好奇心、求知欲、兴趣这些基本的理智情感,没有一定的道德评价,也不会有审美情感。当然,这并不排除审美情感的特性。但这是审美情感具有教育功能的依据,在审美教育中应当注意各种高级情感的相互联系,把美育同德育和智育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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