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发表于 2019-8-28 09:14:06

新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几大变化

    2006 年2 月15 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7 年1 月1 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随后逐步推广到所有公司。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的计量和核算产生重大变化,这对公司进行财务分析带来重大影响。针对新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几大变化,特做如下分析:
    一、利润表格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区分主营与非主营业务利润,要求计算出每股收益。
    我国利润表的具体结构形式,采用的是国际上通行的多步式利润表,能全面反映企业损益及其构成项目的形成情况。原企业会计制度中对利润表的格式给予了明确规定,其中之一就是规定单独陈报“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新准则中不再要求区分,但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揭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的发生额。
    原利润表基本内容包括五个大项: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新会计准则下编制的利润表基本内容同样是五个大项,但有较大变化,分别是: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新利润表在净利润下增设了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这与以前经常运用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存在较大的区别,基本每股收益不再是简单地用净利润除以期末股本计算,其中股本需要考虑IPO、再融资等导致的加权因素,在企业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等潜在普通股的情况下,还要求计算出稀释每股收益。
    二、营业利润的构成发生重大变化,计入了投资收益,以及部分利得和损失。
    在原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列在营业利润之后,新利润表按“收入”具体会计准则进行了调整,将“投资收益”列入营业利润,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须单独列示,同时将部分利得和损失(如“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减值损失”)也记入了营业利润。
    将部分资产未实现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利润,使各年间的利润额极容易产生波动,而这种波动(如整体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导致的减值损失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有时是企业管理人员左右不了的,不便进行年度间的对比分析和考核企业的经营业绩。所以在进行财务分析时,不能盲目的将营业利润进行简单的对比,需要具体分析变化的原因。
    三、对直接进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要单独列示,合理利用,正确评估。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利润表中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项目要单独列示。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一项资产在取得之后的计量,即后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期末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是新会计准则下一个全新项目,公允价值变动金额需要计入当期损益。了解企业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损益的多少及其占企业全部收益的比重,能让阅读者更好地进行分析和决策。
    在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这一项目进行分析时不能表面化,如果当期出现负值,并非表明金融资产处于跌势。譬如某上市公司07年10月购入某交易性金融资产5万元,年底时市价8万元,则12月份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万元,08年3月该资产以9万元出售,当期实现投资收益+4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反映为-3万元,此时,出售的金融资产实际比年初上涨了1万元。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跌价时,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在原会计准则下,企业可以冲回上述准备,曾是上市公司调节盈利的手段之一。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属于营业外收支的一个组成部分,单独列示出来,有助于阅读者清晰而全面地了解当期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情况,进而对公司业务发展方向、资产管理能力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四、新准则对所得税会计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正,新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替代了以前的“所得税”。
此前,企业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或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这里的债务法为收益表债务法,而新准则明确废止了以前的核算方法,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新准则所得税会计的目的,是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等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将该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所得税费用。
五、公允价值的应用,极有可能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新会计准则对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如果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会产生利润。当然,产生利润也会有代价,企业必须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因此,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将加大判断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难度。
新准则的实施对于企业利润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更严格地控制了企业对利润的操纵,但同时也为新的不规范提供了机会和手段。银行信贷调查中必须注意到这些变化,尽可能真实、全面地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为授信方案的拟定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第十四章 会计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
1、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是指企业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会计处理。例如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采用其他方法。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是指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的会计处理。例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所采用的会计处理。例如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是采用成本模式,还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4、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计量。例如,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是以购买价款,还是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5、无形资产的确认,是指对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是否确认为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是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是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是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中对换入资产的计量。例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还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
7、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条件。
会计政策改变涉及会计收益或者费用发生变化的,必然影响到企业会计利润发生增减变化,但是否需要调整所得税,不能以企业会计利润的变动为判断标准,而应以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否会引起应纳税所得额发生增减变动为判断标准。
8、借款费用的处理,是指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即是采用资本化,还是采用费用化。
9、合并政策,是指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采纳的原则。例如,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年度不一致的处理原则;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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