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鹏答案 发表于 2022-6-8 08:20:15

西南大学[1272]法务仿真模拟22年6月机考答案百分

西南大学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学期:2022年春季                                       
课程名称【编号】:法务仿真模拟 【1272】                  A卷
考试类别:大作业                                    满分:100分

作业说明:
请在以下5个题目中选择其中2个作答,每题50分,共计100分。多答或者少答部分均不得分。一、简答题
1.模拟法庭实训有哪些特征?(50分)
2.民事诉讼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50分)
二、论述题
1.论述法律文书的价值功能?(50分)
2.论述模拟法庭的庭前准备有哪些工作?(50分)
三、文书制作题(50分)
请根据以下案例材料,撰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一)基本案情
2021年3月,西南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方世玉在位于重庆市北碚区的熊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峰公司”)购买了价值4000元的“雪梨”牌手机。在拆开包装后,方世玉发现该手机没有配备相应的充电器。方世玉认为商家的该行为违背了从物随主物移转和社会交易习惯,属于交易欺诈,于是找到熊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洪熙官进行交涉,要求公司一并交付“雪梨”牌手机的充电器,并支付违约金99元。但洪熙官认为,其在手机包装上明确表示所售手机为裸机,而且已为手机配置了连接线一条,不影响该手机通过连接USB设备接口的方式进行充电,故而不同意交付“雪梨”牌手机充电器。
(二)双方的争议焦点
洪熙官认为,中国工信部在2016年《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55号提案的答复》中提到,统一手机与充电器间接口对减少用户成本、方便用户使用、避免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文件提到,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推动《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及充电/数据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并将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中继续鼓励新送检手机不附送充电器,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加强宣传,进一步引导消费者、销售企业、制造企业观念改变,促使手机和充电器分离销售。同时,熊峰公司在销售“雪梨”手机过程中,已在包装盒内的产品技术规格页面“包装内容”一项中,明确在售的“雪梨”手机仅包括手机及连接线,因此双方的买卖合同中不包含充电器。如果方世玉需要充电器,可向熊峰公司单独购买。此外,手机与充电器分离销售属于行业正常现象。目前,市场上很多手机包装盒中不包含充电器,在手机包装盒中减少充电器等配件主要是出于环保目的的考量,该行为符合环保价值追求。
方世玉认为,中国工信部对提案的答复本身并非法律制度,且该提案涉及的内容为“关于统一手机与充电器之间连接插头与端口的提案”。事实上,在手机与充电器之间连接插头与端口未能实现广泛统一的前提下,难以实现手机和充电器分离销售。更为关键的是,“雪梨”手机与市面上其他手机的充电接口不同,无法实现不同型号手机和充电器之间的互换使用。此外,手机与充电器分离销售并非普遍的行业现象,“小米”在销售其手机产品时提供了价格相同、内容不同的手机、手机+充电器、手机+充电器+耳机3种套餐,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最后,虽然熊峰公司声称基于环保目的不配送“雪梨”手机充电器,但又大肆宣传其无线充电商品,显然熊峰公司是假借环保之名,通过减少消费者的必要使用配件来增加企业利润。
(三)答题要求
1.请根据上述案情,结合《民事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和起诉状要素的规定,为方世玉同学制作一份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证据信息根据需要按文书格式要求自行编撰。
3.文书格式符合法律文书的规范要求。
4.文字通顺、简练,适用法律准确。
5.基于写作需要,可对文书素材进行合情合理且切合司法实际的技术处理(包括加工或扩展等),但不得透露考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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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c99878640 发表于 2022-6-11 17: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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