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12春合同法复习题(三)答案
合同法复习题(三)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有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后面的括号内。
1.显失公平合同主要适用于 ( )
A.单务合同 B.双务合同
C.无偿合同 D.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2.下列属于从合同的是 ( )
A.借用合同 B.买卖合同
C.货物运输合同 D.保证合同
3.下列各项属于要约的是 ( )
A.商场里的商品明码标价
B.拍卖公告
C.寄送的价目表
D.商业广告
4.如果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
(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A和B
5.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无效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无效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B.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自被撤销时起没有法律效力
C.无效合同被确认无效时没有法律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D.无效的合同全部无效,被撤销的合同部分无效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担保权的是 ( )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违约金
7.撤销权行使的诉讼时效为 ( )
A.1年 B.2年 C.3年 D.18个月
8.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 ( )
A.对方当事人只能有权向违约当事人主张权利
B.对方当事人只能向第三人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C.对方当事人应当要求违约当事人及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当事人及第三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9.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 ( )
A.通知债权人 B.经法院批准
C.经债权人同意 D.到公证机关备案
10.下列关于区分双务合同的意义表述中,错误的是 ( )
A.对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
B.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C.在风险的负担上不同
D.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有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后面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匀无分。
1.产生法律效力的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 )
A.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B.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时期内做出
C.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D.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E.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下列关于要约邀请和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提出合同的全部内容的意思表示
B.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C.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
D.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E.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3.债务人向第三人转移债务的,应当 ( )
A.通知债权人
B.征得债权人得同意
C.需要登记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
D.需要批准的,应当履行批准手续
E.在主管部门备案
4.从合同关系内容的相对性原理中,可以具体引出的规则有 ( )
A.合同规定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当事人
B.合同当事人可以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C.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厉害关系,才能为其设定合同义务
D.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E.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依法采取合同保全的除外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下列情形例外 ( )
A.法律上不能履行的
B.事实上不能履行的
C.债务的标的不符合强制履行的
D.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其履行的
E.可以要求代为履行的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有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抵押
2.无效合同
3.居间合同
4.合同的解除
5.提存
四、简答(本大题共有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简述格式合同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条件。
3.简述要约的概念和成立的条件。
4.简述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5.简述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有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试述合同法的平等自愿原则。
2.试述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
六、案例分析(本大题共有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2000年3月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买某机床的合同,价款30万元,乙于同年3月30日交货。3月15日前,甲应向乙预付5万元。甲如约履行,但却迟迟没有交货。经甲再三催促,乙才提出5月1日交货,但此时交货将难以满足甲的需求。甲便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乙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问:(1)甲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2)甲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为什么?
2.甲出国留学,将自己的音响留给朋友乙保管使用。后来乙因工作调动,将该音响以公道价格卖给了丙。丙不知道实情,以为音响是乙的。
问:(1)乙能否出卖该音响?为什么?
(2)该买卖关系性质如何?是否有效?
(3)丙能否取得该音响的所有权?甲的损失由谁承担?
合同法复习题三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有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B 2.D 3.A 4.A 5.A 6.D 7.A 8.B 9. C 10.A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有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ACDE 2.BCDE 3.BCD 4.ADE 5.ABCD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有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可以用来抵押的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取得合意,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3.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为委托人和居间人。
4.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依约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5.提存:是指债务人在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四、简答(本大题共有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答:格式合同条款:又称为格式条款或者标准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合同的部分条款为格式条款;另一种是合同的全部条款都是格式条款,即该合同为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具有事先确定性。它是在当事人订立合同前就已经确定了的。
(2)具有单方决定性。它的采用以及它的提出并不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决定的结果,
而是由某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决定,另一方当事人不参与格式条款的制定。
(3)具有重复使用性。它并非只用于一次交易,而是要经常地重复使用。
(4)具有广泛性。一方面,格式条款规定了合同中的绝大部分内容;另一方面,接受格式条款的对方当事人往往都不是特定的公众。因此,它的广泛性是显而易见的。
2.答: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条件有:
(1)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债务均已到清偿期。
(3)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或履行不适当。
(4)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3.答: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或相对方。要约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是内容具体和确定的意思表示。
(4)要约必须是受相对人承诺约束的意思表示。
4.答: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转移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表示受领
而成立的合同。有以下特征:
(1)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赠与是一种合同行为,须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意思
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2)赠与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3)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
(4)赠与合同原则是实践合同。
5.答: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它与委托合同的区别如下:
(1)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只能为委托人从事特定的活动,即贸易活动,不能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事务是广泛的,非特定的。
(2)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委托人必须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单务无偿合同。
(3)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约束委托人。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既可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委托人不但承担责任并且享有相应的权利。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有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答:平等,是指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无论是个人和法人之间,大公司、小公司之间,国有公司、私营公司之间,外国公司、国内公司之间,法律地位平等。自愿,即契约自由原则。具体含义有:
(1)个人有是否缔结合同的选择自由,即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以及在何时、何地、与何人订立合同的自由;
(2)除非受必要的公共利益的限制,一个人可以自主缔结自己想要缔结的合同并有接受自己认为是最有利的条款的自由,即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自由决定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和司法解决;
(3)既然合同之债是双方自由意志的结果,债的内容只能由双方自己意志决定,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在当事人未作表述或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法院不能加以补充。
2.答:(1)违约金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损害赔偿金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
重属性,二者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形式。(2分)
(2)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可以视为约定的损害赔偿金,当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二者可以同时并用,但在这种情况下,应以实际损失作为责任的最高限额。(3分)
(3)违约金数额是事先约定的,而损害赔偿则是在违约发生后具体计算出来的。(2分)
(4)违约金的适用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当支付违约金。(1分)而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则要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前提,如果非违约方在违约后不能证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害,则不能适用损害赔偿。(2分)
六、案例分析(本大题共有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答:(1)合法。(2分)因为乙迟延交货构成违约,继续履行则不能实现甲签约的目的,
属于根本违约。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只要依法通知乙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3分)
(2)不合法。(2分)因为本案合同中对先行给付的货币的性质为作出约定,对此只能
视为预付款,不能作为定金,当然也不适用定金罚则,所以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而只能要求乙返还预付款,并赔偿由于违约而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3)
2.答:(1)不能。(1分)甲是音响的所有权人,未征得甲得同意,乙对该音响无处分权。
(2分)
(2)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2分)乙可因甲追认或取得处分权而使得该买
卖关系生效,否则,该买卖合同无效。(2分)
(3)丙可因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音响的所有权。(2分)甲的损失可要求乙予以赔偿。(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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