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铜工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铜工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前应清除工作场地周围的杂物。工件堆放要稳固,不得堵塞通道。
2. 两人以上搬运管子等物件时,起落要协调,卸下时应轻卸轻放,并注意周围行人动态,防止碰撞伤人。
3. 敲榔头时,不准戴手套操作。
4. 使用手拉葫芦时,生根挂钩要牢固。脚手架不准作生根用。
5. 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工具等物件应随时收拾放妥,上下传递物件要用绳索扎牢或用袋子等吊运,禁止抛甩。
6. 安装阀件、管子法兰等,不可用手指去复对眼孔.应用锥形铁棒插入,防止手指轧伤。
7. 焊工铜工配合工作时,应负责周围环境的防火安全。切割的管子即将断落时,应用手抓牢或用绳索吊好,防止坠落砸伤人和设备。
8. 进入道门洞工作,洞口要放置好防护设施,以免他人踩空坠落。工作完毕后;仍应放置好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9. 进入双层底,狭小舱室,各种油水舱或容器内工作,至少有两人,以相互监护,并做好舱室通风工作,必要时须经检测后方可进入施工。
10. 拆装管子时,应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绳索扎牢吊好后再进行工作,禁止用铁链绑扎管子。拆下的管子应及时运走。
11. 在船上工作时,不要在肋板、横梁、纵桁上行走。必须在上述区域工作或行走时,应铺好脚手板。
12. 船舱内如有易燃气体或液体,禁止明火操作。如需动用明火时,应向安全防火部门申报,经审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明火作业。
13. 在隔舱壁上开孔时,隔舱壁的背面要有人看管;在舱面上开孔时,舱的下面要有人看管。如隔舱壁等需开孔处的背面已敷设木料、泡沫塑料电缆等可燃物料时,事先要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14. 在钻床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小零件的钻孔应使用钳子等工具作固定。
15. 不准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和砂轮割管机。使用砂轮机时,人应站在砂轮的侧面,用力不可太大。超过人体高度的作业,必须使用风动砂轮机。
16. 使用扶梯时应认真检查、梯脚要用橡皮包扎好或用铁码 固定、上下梯要面朝梯,不要拿重物爬梯。
17. 不熟悉电焊、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禁止明火作业,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工作。
18. 弯管工作时应遵守弯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19. 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烧”的安全生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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