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发表于 2013-7-12 10:11:16

大工13春《创新思维与创新管理》辅导资料七

大工13春《创新思维与创新管理》辅导资料七
主    题:第五章制度创新(第3-4节)
学习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19日
内    容:
   第五章制度创新
   这周我们将学习第五章的第3-4节,这部分通过案例介绍西方企业制度创新和大连中小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状况,下面整理出的概念、理论等知识点,供同学们学习。
   
   第三节案例分析——西方企业制度创新   
   1、企业制度创新促进了资本集中,推动了工业革命
   为什么在古代领先于世界的中国在近代明显地落后了?李约瑟认为,西方之所以能够在近代以来领先于世界,靠的主要就是工业革命。
   西方17、18世纪发生工业革命的条件在中国在14世纪就已经具备了,是什么妨碍了近代以来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诺斯和托马斯认为,虽然说17、18世纪英国发生工业革命的必要条件在14世纪的中国几乎都已具备,但这样的判断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条件:中国当时并未形成一套有效保护创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产权制度。
   自夏商以来中国就一直是一个官营主导型的社会,中国的奴隶社会一直实行国有土地制,自秦汉直至明清的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也是主要形式。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与此相应,官营手工业在奴隶、封建时代也主宰着当时的工商业社会。鸦片战争以后,近代商品经济在外来影响下开始有所发展,但主导形式仍是官办官营或官商合办、官督民办等官僚资本形式。
   在欧洲,雅典国家时代就出现了早期的非国有的民间经济。到马其顿国王统治希腊各城邦时期,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已成为基本法令。率先崛起的英国和荷兰早就建立了以企业为核心的有效的产权制度。英国1470年特许成立的垄断北海贸易的“冒险公司”,1553年英国成立莫斯科公司,1600年伊丽莎白女王特许成立“东印度公司”,到1700年,英国产业管制衰落和行会权力下降,合股公司、存款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制度出现,随后英国确认了股份公司的法人地位;至此财产权利获得了议会批准从而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保证,保护和鼓励生产性活动的立法体系初步建立。1602年荷兰也建立了东印度联合公司,并在1613年在阿姆斯特丹成立第一个股票交易所。随后,法、瑞、丹等国相继组建了一批股份公司。至此,西方企业制度已日渐趋于成熟,这些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投资。
   2、企业产权制度创新改进了科技激励,促进了科技创新
   英国还率先建立了鼓励创新和技术发明的专利制度。1624年,英国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独占法》。这保护了知识产权,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创新。
   古代中国之所以可以领先于世界,是因为古代技术发明的多少主要取决人口数量,人口越多,能工巧匠越多,技术发明也越多。这个时候的技术发明大多是自发的、零星的、非盈利的,除父传子、师传徒这种“保密”措施而外,没有制度来鼓励和保护这种创造性发明活动。
   进入现代时期,技术发明和科学发展的进程发生了变化:
   发明方式从经验型转向实验型--科学实验室制度出现;
   发明与市场、赢利、风险、成本等因素联在一起,与产权和独占权的形成联在一起,发明成为一种职业。这些变化要求有较完善的财产权和知识产权制度,使发明者的收益能够为社会所承认,使私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
   中国在14世纪则完全没有这样的制度,这就是中国的科技发明始终以原始形式进行而未能演变成为大规模科技革命。
   英国在工业革命之前已经建立了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在内的有效产权体系,这直接导致了大量科技成果的涌现,发生了以瓦特发明的蒸汽机为标志的科技革命。
   3、企业制度创新促进了政治制度创新
   在工业革命之后,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从传统的工场手工业转变为机器大工业,人们要求调整生产关系的愿望日益强烈。一个国家如果希望能够维持已经革新的经济制度体系管辖之下的巨大生产力继续迅猛发展,它就必须响应日益迫切的调整新的生产方式之下形成的新的生产关系的政治要求,政治制度创新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在荷兰,人们先是通过与统治者谈判的方式进行了政治斗争,然后是通过赎买的方式取得市公民自治权,最后又以联邦自治的方式取得了民族国家主权,从而完成了能够支持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创新的政治制度变革。
   在英国,人民成功地通过《大宪章》,将国王与公民的权利进行了重新划分,确立起了议会体制下的君主立宪制度。
   在美国则形成了国会体制下的邦联制度。
   日本则通过君主立宪避免破坏本国悠久的政治历史传统,既实现了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政治体制,又避免了革命行动。
   4、西方国家企业制度变革的经验启示
   西方国家企业制度创新的历史告诉我们,企业制度是经济制度中的重要方面,其成功对整个社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在我国企业制度创新过程中,政治法律制度应该及时跟上,将企业制度可能带来的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推进整个社会的进步。
启示一:股份制是实践证明最为有效的企业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和发展历史表明,股份制经济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企业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大型企业的改革,无疑应该走股份制的发展道路。在股份制发展过程中进行有效地引导,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股份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启示二:有效的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核心。
   在企业制度的变革中,英国等国的经验表明,产权制度的完善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核心,对科技创新产生极大的激励效果,进而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中国虽有人口多优秀人才也多的优势,但由于没有保护知识的产权激励制度,其科学活动只是很小范围的,成果不显著是自然的。而英国等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极大地促进了科技创新的热情,科技革命率先发生了。所以应该以产权制度变革为核心,进行企业制度变革,对国有企业的财产权应该明确其归属,对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进行强有力地保护。
启示三:政治制度创新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根本保证。
   企业制度创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一方面对政治制度创新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政治制度创新又为巩固企业制度创新成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中国在鸦片战争后“洋务运动”等也进行了企业制度变革,但最终被清政府压制下去了,这充分说明了政治制度创新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有力保障。政治制度创新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根本保证。为此,为推进企业制度创新,必须进行政治制度创新。   
   第四节案例分析——大连中小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状况
   1、我国银行制度创新现状
   总体来看,我国制度创新步伐落后于国际银行业发展。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银行制度创新也加快,到2006年,4家国有商业银行中3家实现了股份制改造,2家成功上市融资。
   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快管理体制改革,从风险管理入手实现了总行垂直管理;依托信息技术发展实现了数据大集中;部分银行内部稽核实行区域管理,对分行实行内部审计人员派驻制,内审的独立性进一步加强;部分银行实行了分支行营业部经理、会计委派制,加强了内部财务管理;部分银行开始进行流程银行改革;多数银行总行建立起扁平化矩阵式管理模式。城市商业银行加快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步伐,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框架。
   从创新的内容来看,基本上是对国际成熟经验和模式的运用,自主创新不足。从创新动因来看,政府主导型创新仍占据主要地位,多数创新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迎合监管要求,自主创新意识仍显不足。受此影响,中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能力和效果不明显,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仍是大家竞争的焦点。因此,无论从目的还是效果来看,目前国内银行制度创新仍处于初级阶段。
   2、大连中小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现状
   目前大连地区中小商业银行10家,包括大连市商业银行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
   截至2006年6月末,10家行资产总额1946.97亿元,占大连地区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42.03%,实现税前利润7.96亿元,占比35.25%,在大连地区占据了比较稳定的市场份额(具体情况参见表1。)
   其中浦发大连分行发展迅速,资产利润率较高,深发展大连分行虽然发展缓慢,但资产利润也与浦发基本持平,其他各家银行均有不同程度地发展,这些成果的取得与各行近年来进行的制度创新息息相关。
   3、大连中小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
   普遍实现了数据大集中。数据大集中给银行服务方式和理念带来巨大提升,为前后台实现有效分离奠定基础,使未来实现“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成为可能。
   业务操作模式实现前中后台分离。一是对柜台业务而言,简化前台业务,实现中后台集中处理,进一步将前后台业务在人员、地点、时间上予以分离,对前台业务操作进行最大限度的简化和标准化改造,对后台业务进行集中式的处理,以全面提高服务与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目标再造业务流程。二是对授信业务而言,前台营销、调查及业务申请与中后台审核、审批及放款实现分离,在授信业务条线形成贷前调查、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职责和人员的分离,建立了贷审会制度,规定了分支行的授信权限,对超过权限的授信业务统一审批,这一系列的改革有效地提升了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
   扁平化矩阵式管理模式被逐渐运用。2006年以前,各行都不同程度地尝试扁平化矩阵式管理模式的应用,如各行成立了票据中心,专门负责票据业务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分行加强对支行营业部的控制,实行支行营业部经理委派制,人是分行的人,工资、考核与支行独立,等等。但是全行性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并未建立。
   开始试点进行流程银行改造。华夏大连分行最早进行了流程银行改造,实现了分支行职能分离,将支行打造成零售银行,对公业务集中在分行完成。2006年,民生大连分行成为总行流程银行改革的第一批试点行,先将对公业务及人员从支行剥离出来,再对分行进行以行业事业部为核心的改造,实现专业化营销和管理。
   4、制度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对公业务和零售业务在分行与支行之间的严格分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客户信息的使用效率。
   个别行的流程改造将对公业务集中到分行层面进行,使客户营销和业务审批更加专业化,对风险防范起到积极作用;而零售业务集中在支行办理,让客户切实体验到专业化的零售银行和贵宾式服务,在拓展零售业务上也更具优势。然而在实践中,由于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和有效的操作流程,分行和支行各顾一摊,各自为战,在客户信息利用上往往会出现真空或重复劳动,从而流失银行宝贵的客户资源。
数据大集中本身存在固有风险,并且其积极作用发挥尚不充分。
   由于数据大集中依托于IT技术的发展,因此也难免要面对诸多风险,如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操作失误、系统软硬件故障等风险。此外,由于数据大集中的产生,金融创新必然要受其影响,特别是制度的不适应性促进了制度创新。
前中后台应做到适度分离,分离过度反而适得其反。
   最大的问题在于中后台人员对客户信息的把握程度下降。有些行中后台人员相对较少,岗位责任重,对客户的感性认识要多于理性认识。比如有些行风险管理部人员较少,授信审查和贷后管理人员分身无术,过于依赖客户经理的贷前调查和对行业形势、宏观政策的主观判断,有些行甚至使贷后调查和五级分类流于形式,无形中使银行面临很大的隐性风险。
考核机制中仍缺乏合理的导向和必要的监督,趋利行为仍很明显。
   考核机制创新使银行在短期内业绩获得提高,但针对考核标准采取有针对性的变通行为依然存在,暴露出一定的制度缺陷。比如有些行为了完成总行下达的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考核指标,在考核机制中有针对性地设置激励条款,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业务符合双重考核标准,将银承业务按中间业务收入考核,同时将保证金按存款考核。
5、启示
首先,要明确金融制度创新不仅仅局限于银行制度创新,也包括监管制度的创新,在新一轮创新热潮中,如何引导和配合银行制度创新是监管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其次,银行要明确对待创新的态度,是一味追求发起创新,还是利用现有条件深度创新。
再次,要明确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的差距,寻求缩小差距的最佳方法;最后,银行应当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目标,正确理解新监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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