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语13春《保险学原理》第一阶段导学(1-5章)
北语13春《保险学原理》第一阶段导学(1-5章)一、本阶段学习内容概述
本阶段导学包括教材的第一~五章内容,主要讲述了:风险和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的起源与发展、我国保险的发展简史、保险基金的形式和规律,以及保险的职能与作用等方面的知识。
希望各位同学在具体学习每一章节前首先要了解与熟悉该章节的复习思考题目(思考题会在论坛或课程公告发布),让我们带着问题去学习具体课程内容,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下面我们将给出各章节的重点及难点内容的提示:
二、本阶段章节内容重点及难点详解
风险和保险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风险及其对策
⒈ 风险与不确定性
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只要风险存在,就一定有损失的可能。
风险是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情况下,某一事件(损失)的实际结果和预期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
⒉ 风险要素
⑴ 构成风险的要素主要包括:
①风险因素
②风险事故
③损失
⑵ 风险因素包括:
①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损失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包括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机会和加重损失程度的条件。
②它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
③根据性质不同,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三种类型:
实质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故意)
心理风险因素。(过失、疏忽 )
风险事故是指: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即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⑷ 损失包括:
①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即经济损失,这是狭义的损失定义。
②通常我们将损失分为两种形态,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⒊ 风险成本(代价)
风险成本又可称为风险的代价,是指由于风险的存在和风险事故发生后,人们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减少。
风险代价包括:
⑴ 风险损害的实际代价
⑵ 风险损害的无形代价
⑶ 控制风险损害的代价
第二节 保险定义
日常生活中的“保险”assurance与insurance在英文中最初的意思:“Safeguard against loss in return for regular payment”。
在我国,保险是一个外来词,是由英语“Insurance”一词翻译而来的。
1. 广义的保险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事件)发生而遭致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或赔偿或给付)的一种行为。
2.狭义的保险
从经济角度: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
从法律角度:一种合同行为。
从社会角度: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稳定器”。
从风险管理角度:风险转移的一种方法 。
3.《保险法》对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4. 我们对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以合同的形式确立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并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第三节 保险学说
1. 损失说
损失说以损失概念作为保险定义的核心。
损失补偿说--保险是一种损失补偿合同。
代表人物:英国的马歇尔(S.Marshall)和德国的马修斯(E.A.Masius)
损失分担说--强调在损失补偿中多数人互助合作的事实。
代表人物:德国的华格纳(A.Wagner)。
风险转移说--强调保险组织在损失补偿中的地位和作用。
代表人物:美国的魏兰脱(A.H.Willet)
2. 非损失说
技术说--以保险的技术特性,统一解释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强调了保险的数理基础。
代表人物:意大利商法学者菲方德(C.Vivante)
经济确保说--把满足需要作为保险的目的,保险的目的是在于对意外的灾害事故留有经济准备。
代表人物:胡布卡。
3. 二元说--分别阐明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代表人物:德国保险法学者爱伦贝堡(W.Ehrenberg)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补偿经济损失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⒋ 保险的要素
⑴ 可保风险的存在
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
可保风险的条件:
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⑵ 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程。
⑶ 保险费率的厘订
费率厘定的原则:适度、合理与公平
⑷保险基金的建立
保险基本职能的实现是建立在具有一定规模的保险基金基础之上的
② 保险基金是用以补偿或给付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体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专项货币基金
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开业资金和保险费,其中保险费是是形成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④ 保险基金是保险业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基础
⑤ 保险基金是保证保险企业财务稳定性的经济基础
⑥ 保险基金制约着保险企业的业务经营规模
⑦ 保险基金是以各种准备金的形式存在的
⑸ 保险合同的订立
① 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经济关系存在的形式
② 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三、保险的特征
保险的基本特性包括:
经济性
商品性
互助性
法律性
科学性
⒌ 保险的分类
⑴ 按保险标的分类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⑵ 按风险转嫁形式分类
原保险
再保险
共同保险
重复保险
⑶ 按投保单位分类
团体保险
个人保险
⑷ 按实施方式分类
法定保险
自愿保险
⑸ 按经营的性质分类
营利保险
非营利保险
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第一节 商品生产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⒈ 自然基础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
⒉ 物质基础
剩余产品的出现是保险产生的物质基础。
⒊ 经济基础
商品经济是现代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
⒋ 数理基础
概率论和大数法则是现代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科学的数理基础。
第二节 古代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保险
⒈ 人类保险思想的萌生
⑴中国古代的保险思想和保险形式。
⑵外国古代的保险思想与原始形态保险。
⒉ 保险的萌芽
⑴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是海上保险的萌芽。
⑵十五、十六世纪的海上保险是人身保险的萌芽。
⒊ 保险的雏形
⑴ 船、货抵押借款制度是海上保险的雏形。
⑵ “黑瑞甫”制度和基尔特制度是火灾保险的原始形态。
⑶ 人身保险是由基尔特制度、公典制度和年金制度等汇集演变而成的。
第三节 海上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1.海上保险的发展,促使保险制度趋于成熟与完善。
现代海上保险发源于意大利。
现代海上保险形成于英国。
2.现代形式的火灾保险的形成。
3.现代人寿保险的开始。
4. 责任保险的开展。
5. 现代保险的形成。
第四节 其他保险的发展
⒈ 世界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⒉ 世界保险业的大变革
⑴ 世界保险市场朝着全球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⑵ 金融与保险业相互渗透与融合。
⑶ 产寿险由分业经营走向兼营。
⑷ 高新技术带来了保险经营管理变革。
⑸ 保险人经营风险的管理技术大变革。
保险发展简史
第一节保险思想的萌芽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
⒈ 我国古代保险思想的萌芽
据《逸周书文传》记载,早在夏朝后期,中国已经认识到自然灾害何时发生是一件难以预料的事情,需要随时储粮备荒。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人们就认识到储存物资以备将来不时之用,是立国安邦之本。我国古代的仓储制度,主要有常平仓、义仓、广惠仓以及民间相互保障组织等。
⒉ 外国古代保险思想
公元前4500年,在古代埃及,从事金字塔修建工作的石匠中盛行一种互助基金组织,用参与者在平时缴付的会费来支付会员因意外事故死亡后的丧葬费用。
古希腊,一些宗教信仰相同的人或同行业的工匠在参加会员身上提取一笔公共基金,专门用于意外情况下的救济和补偿。
古罗马的士兵中也曾出现丧葬互助会,该组织收取的会费作为士兵战死后付给其家属的抚恤费用,或在士兵调职或退役时返还。
古巴勒斯坦对被盗或被野兽吞噬的牲口,采取由群体的牲口饲养人共同负担损失的办法。
第二节海上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⒈ 意大利是近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14世纪中期,意大利北部经济十分繁荣,是国际贸易的中心。在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等地,出现了类似现代形式的海上保险。起初,人们仅在口头上达成海上保险合同,后来出现了书面形式,在地中海一带城市开始有了从事草拟和撰写保险契约的专业人员。
⒉ 迄今发现的一份最古老的保险单:1347年10月23日,一个名叫乔治·勒克维伦的热那亚商人同“圣·克勒拉”商船船东达成一项协议:船东先将一笔钱存入乔治那里,“圣·克勒拉”开始其从热那亚至马乔卡的航程,如果航程一切顺利,船舶安全抵达的话,船东不收回那笔钱 ;相反,如果船在半道上出事,发生损失,就由乔治根据船东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节火灾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⒈ 火灾保险起源于17世纪初德国盛行的互助性质的火灾救灾协会制度。1676年,由46家保险组织合并成立了汉堡火灾保险社,使相互保险形式的火灾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发展。
⒉ 1666年9月2日晚,英国伦敦皇家面包店的烘炉引发了火灾,大火持续了五天,13200户住宅和90座教堂被毁,伦敦城80%被烧毁,财产损失1200多万英镑,20多万人无家可归。
⒊ 伦敦大火的发生,为火灾保险观念的传播提供了一个契机,推动了英国火灾保险的发展。
第四节人寿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⒈ 15世纪后期,欧洲的奴隶贩子把运往美洲的非洲奴隶当作货物进行投保,后来船上的船员也可投保;如遇到意外伤害,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这些应该是人身保险的早期形式。
⒉ 贫民的生老病死难以全赖政府,于是在民间始终有“宗亲福利会”、“长寿会”等社会互保组织的设立。有的由会员自筹资金,有的用宗族祠堂部分公产,当会友或族人死亡时,支付寿金,给予死者殡葬和遗族抚恤等物质上的帮助。这是在西方人寿保险进入中国之前在民间推行的人身的帮助、人身互保形式,对料理贫民后事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⒈ 旧中国的保险业
19世纪初外商保险业作为保障资本输出和经济侵略的工具进入中国。在中国创办的第一家保险公司是英国1805年在广州成立的“广东保险会社”;从19世纪初期到19世纪中叶,仅英国商人就在中国开设了总资本达57万英镑的7家保险公司。
1865年5月25日,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1875年12月8日,由唐廷枢和徐润发起组织的民族保险企业——保险招商局宣告成立,打破了外商保险业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垄断。招商局先后创办了“仁和”与“济和”两家保险公司,后来合并成“仁济和”保险公司,承保财产保险。
⒉ 1949年后的保险业发展历程
1949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保险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家全国性国有保险公司,业务涉及火灾保险、人身保险、农业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涉外保险等。
1949~1958年,我国保险事业在建立机构、培养干部、增加险种、积累资金、开展防灾、促进生产发展、国际经济交往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
1959~1979年,是我国保险业停办时期。
1980~1993年,是我国保险业恢复与发展时期。
1980年,人保复业。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单独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1992年更名为“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兵保”的出现,结束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的历史。
1987年,交通银行设立保险部,经营保险业务。1991年4月,交通银行保险部改组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其总部设在上海。太保是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后成立的第二家全国性保险公司。
1988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平安公司成立,总部设在深圳,1992年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成为第三家全国性综合性保险公司。
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批准在上海设立分公司,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友邦上海分公司引进寿险代理人制度,对中国保险市场的营销体制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激活了潜力可观的寿险市场。
3. 中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
保险的经营理念和内部管理将更快地与国际接轨,由外延扩张转向内涵发展将成为中国保险业发展选择的必由之路。
资本市场将为保险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无序的市场竞争将逐步被规范的市场竞争所取代
采用多种营销方式是保险公司未来经营的新的策略
激烈的市场竞争将推动中国保险资源的重组,保险公司的开办、相互购并直至退出市场将同步进行。
作为分散风险的重要屏障,再保险主体必定在中国市场上不断得到加强。
经济体制的改革会带来民营经济成份的迅速扩大,保险对象将随之发生显著变化,保险的业务经营也将不断得到改进,以适应不同经济形式、不同层次的对象对保险的需求。
第六节 国际保险业的发展动态
⒈ 保险经营全球化
(1)表现:一国的保险(集团)公司利用各种方式进入外国市场。目前,已形成了一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化保险企业,如澳大利亚的康联,加拿大的宏利、永明,法国的安盛一巴黎联合保险公司,德国的安联,荷兰的 ING,英国的保诚、皇家太阳, 美国的AIG、安泰等。
(2)国际化的途径
建立子公司或开办分公司,如AIG集团的友邦保险
收购当地的保险公司
在当地建立合资公司等多种形式,是外资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主要形式。
⒉ 金融服务一体化
保险与其他金融业的经营边界不再泾渭分明
随着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相似的产品和服务,金融产品融合将会成为推动金融服务一体化的重要力量
保险基金的形式和规律
第一节 马克思关于保险基金的理论
⒈ 建立保险基金的必要性
马克思指出,如果我们把“劳动所得”这个用语首先理解为劳动的产品,那么,集体的劳动所得就是社会总产品。
⒉ 保险基金是剩余产品的一种扣除
⒊ 资本主义的保险公司既为整个资本家阶级平均分摊损失,又分享剩余价值
第二节 保险基金的主要形式
⒈ 集中的国家财政后备基金
集中的国家财政后备基金是国家预算中设置的一种货币资金。
⒉ 专业保险组织
专业保险组织是通常所说的保险形式工,由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组织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办法来筹集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单位和个人遭受灾害事故的损失。
⒊ 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等内容。
⒋ 自保
自保不完全等同于风险自担,它要求经济单位自己筹集保险基金,自行补偿灾害事故损失。
第三节 保险资金运动的一般规律
⒈ 保险资金的运动过程
保险费收取准备金的积累和运用经济补偿。
⒉ 保险资金总体运动与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关系。
⑴ 企业缴付保险费意味着成本增加,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要减少利润,但一旦遭受灾害事故损失能得到及时补偿,使企业保持经营的稳定。
⑵ 保险资金运动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保险费收取会减少财政收入,但是保险的经济补偿又能减轻财政负担,有利于财政收支平衡。
⑶ 个人和家庭缴付保险费会减少一点消费,但一旦遭受灾害事故损失后能得到及时补偿,使他们的消费水平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章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⒈ 保险的地位
保险的地位是指在不同形式或不同条件下,保险与其他形式或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
⑴ 社会后备基金
集中形式的后备基金
互助形式的后备基金
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
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
社会保障形式的后备基金
商业保险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形式
⑵ 保险与国民经济
保险处于国民经济的分配领域
保险属于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形式之一
⑶ 保险与社会保障
保险与社会保险作为社会经济保障体系中的两种具体形式,各自分别独立完成自己的特有功能,同时又共同完成整个社会经济保障的总功能
⒉ 保险的职能
职能是指某种客观事物或现象的内在的固有的一种功能,是由事物的本质和内容所决定的。
保险的职能,是指保险的内在的固有的功能,它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
⑴ 对保险职能的不同认识
“单一职能”说
“双重职能”说
“多职能”说
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说
⑵ 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补偿的职能
保险给付的职能
⑶ 保险的派生职能
保险投资的职能
防灾防损职能
⒊ 保险的作用
保险的作用是保险职能在具体实践中所产生的效应
⑴保险的宏观作用
保险的宏观作用是指保险对全社会,对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
①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运行
②有助于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
③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平衡国际收支
④有利于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⑵ 保险的微观作用
保险的微观作用,是指保险对企业、家庭和个人所起的保障作用
①有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②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③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④有利于安定群众生活
有利于促进个人或家庭消费的均衡
三、 下一阶段学习建议
下一阶段导学内容包括教材的第六~十章内容,主要讲述的是:保险的种类、保险合同、财产保险、以及责任保险等方面的知识。
其中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包括:
⒈ 保险合同部分
⑴ 保险合同的概述。由于国家颁布了新的合同法,所以有一部分内容已经过时了,不需要掌握。仅需要掌握保险合同的定义特点与种类;在保险合同的种类中,要求了解各种保险合同的具体定义。 ⑵ 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需要掌握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和中介人的构成和相关概念,保险标的的定义与分类,保险利益的概念、条件与意义,保险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及其内容。 ⑶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生效。,要掌握一般合同的订立程序,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告知、保证、弃权的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险合同无效的含义、分类、条件。要求掌握相应的概念。 ⑷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停止和终止。要求掌握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停止和解除的含义,保险合同终止的几种类型。第五部分内容是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要求了解保险合同争议的含义与种类,保险合同解释的含义,保险合同解释的五项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争议的四种处理方式,各种处理方式的效力、程序。
⒉ 财产保险部分
⑴ 财产保险概述。要掌握财产保险的狭义的定义和广义的定义;掌握财产保险保险标的的分类,财产保险的分类方法及各类财产保险的定义;财产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以及财产保险的历史沿革过程。 ⑵ 财产保险的原则。需要掌握每一个原则的具体的含义,应用方式,主要内容,涉及到计算的,应掌握计算方法。 ⑶ 火灾保险。这一部分中,应掌握火灾保险的标的,标的的分类,火灾保险的责任范围、责任免除、险种类型,以及保险费率与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⑷ 工程保险。要掌握工程保险的定义、发展历史,工程保险的种类、各类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保险期限、费率的厘定、责任范围、责任免除、标的范围等具体规定。
⒊ 责任保险部分
首先需要掌握责任保险的一般性的内容,包括责任保险的定义、性质、历史发展,以及责任保险的法律基础特征与共同规定。其次需要掌握责任保险的分类,各险种的定义、承保的风险、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分类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