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发表于 2013-8-8 09:29:41

北语13春《保险学原理》课程教学实施计划

北语13春《保险学原理》课程教学实施计划
一、 课程任务
1、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前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保险学科有一个总体的把握。
    2、牢固掌握保险学的基本概念,深刻理解保险学的基本理论,掌握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和学科方法,了解保险学科的发展前沿。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掌握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保险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实际保险问题和具体案例的能力;学习掌握从保险实践中探索一般规律和理论概括的思维方法。
二、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目次 教学内容 教学基本要求
(用熟练掌握、掌握、熟悉、了解等关键词来描述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
第一章 风险和保险的基本概念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风险及其对策、保险的定义、保险学说、保险的一些特性以及概率论和大数法则在保险中的意义。
第二章 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并理解商品生产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古代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保险、海上保险的起源与发展以及其他保险的发展情况。
第三章 我国保险发展简史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了解:旧中国的保险业的情况、新中国保险事业的创立与发展,以及我国保险事业发展的新阶段等内容。
第四章 保险基金的形势和规律  通过本章的学习,需要掌握:马克思关于保险基金的理论、保险基金的主要形式,以及保险资金运动的一般规律。
第五章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保险的基本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我国保险的作用。还要了解西方保险学者关于保险的社会效益和社会代价的论述。
第六章 保险的种类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保险的一般分类、保险的险种,并要了解我国已开办的主要保险业务等。
第七章 保险合同(一)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法律要求、保险合同的特点、代理法和保险代理人、保险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以及保险合同中的一些重要条款等内容。
第八章 保险合同(二) 通过本章的学习,需要了解和掌握:保险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凭证、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第九章 财产保险 通过本章的学习,重点理解:财产保险概念、企业保险概述。了解:利润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内容。
第十章 责任保险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与掌握:责任风险概述、责任保险概述。还要了解: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以及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等内容。
第十一章 机动车辆保险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了解与熟悉: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制度实施概况、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以及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等内容。
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了解一下:海上保险的种类和保障范围,以及海上货物保险、船舶保险、运费保险的内容。
第十三章 国内运输保险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是了解一下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以及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内容。
第十四章 农业保险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与掌握: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原则和经营方式,以及农业保险的分类内容。
第十五章 人身保险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和掌握:人身保险的概念和特点、人寿保险合同的条款。了解我国开办的人身保险业务主要险种内容。
第十六章再保险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和掌握:再保险的定义和发展简况、再保险的作用、组织和种类,以及再保险合同的条款等内容。
第十七章保险市场及其监督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并理解:保险市场的概述、保险的组织形式、保险市场的需求与供给,以及保险市场的监管等内容。
第十八章风险管理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和掌握:风险管理的范围和目标,了解风险估算和概率分布。
第十九章财产和责任保险的费率和准备金 通过本章的学习,一般了解:费率厘定的准则、方法、基本概念和实例,以及财产和责任保险准备金的内容。
第二十章人寿保险的费率和准备金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和掌握:复利和现值、生命表。一般性了解一次缴清净保费计算及净均衡保费计算内容。
第二十一章保险经营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了解和理解:保险营销、承保、理赔、防损、投资等组织和管理知识。
三、课程教材及相关资源:
1、教材
教材名称 版本 教材作者 出版社
主要教材 保险学原理 2008.12 许谨良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 课件:
1)自主学习型网络课件      2)考前串讲课
3、网站资源:学生中心的“课程专栏”;推荐www.cnacc.net/kuaiji/index.htm网站。
4、其它: 相关专业杂志
四、教学安排
本课程学习主要形式有:课件播放课为主,辅以考前串讲或模拟题、平时作业、网上实时和非实时答疑、网上BBS讨论。课件自学由学生根据教学周历表要求,自主安排学习计划。
具体安排如下:
1、 教学周历(本学期起止时间2013年3月23日-2013年9月22日。本学期四次作业已于开学初始一次开启,请根据具体教学进度自行安排学习内容及作业操作。以下安排仅供参考)
周次 教学内容(含自学和上课) 有无作业
1 第一讲风险的存在及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2 第二讲保险基金
3 第三讲保险的职能作用与种类
4 第四讲保险合同
5 第五讲财产保险
6 第六讲责任保险
7 第七讲机动车辆保险
8 第八讲运输保险   
9 第九讲农业保险
10 第十讲人身保险
11 第十一讲再保险
12 第十二讲保险市场及其监管
13 第十三讲风险管理
14 第十四讲财产、责任和人寿保险的费率及准备金
15 第十五讲保险的经营
16~17 上复习课
18 考试,具体时间见考试日程表
2、作业安排(共 4次)
次号 作   业   内   容 完成时间
第一次 主要是:风险的存在及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保险的职能作用与种类、保险基金等内容。 2013.4.16—2013.9.17
第二次 主要是:保险合同、财产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内容。 2013.4.16—2013.9.17
第三次 主要是:农业保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以及人身保险和再保险等内容。 2013.4.16—2013.9.17
第四次 主要是综合性题目,也是为了配合期末的考核。(最后一次作业一般会提前布置,敬请留意。) 2013.4.16—20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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