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国际私法》大作业
考试科目:《国际私法》一、简答题:1、简述单边冲突规范和双边冲突规范的区别和联系? (10分)2、简述冲突规范的特点。(10分)3、我国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10分) 4、物权关系中哪些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10分) 5、在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上,试比较同一制和区别制之优劣。(10分) 6、简述我国法律对结婚的法律适用的规定。 (10分) 二、案例分析(20分)A国的布莱克先生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同。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问 :(1)布莱克签订同的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为什么? (2)合同中约定的准据法是否有效?为什么? 三、案例分析(20分)李某是加拿大籍华人,居住在美国纽约。回国探亲期间病故在北京,未留下遗嘱。李某在北京有商品房一套,存款若干;在美国有公寓房一套,存款若干。其在北京的亲属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诉至北京某法院。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受理这一案件?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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