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答案 发表于 2017-7-3 09:11:08

东农17春《民法学(专)》离线作业-民法学(专)

民法专科网上测试题(201604最新版)
一、简答(每题10分,共60分)
1、个人合伙的概念及特征
2、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联系和区别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
4、法人终止的概念及原因
5、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6、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二、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40分)
1、冯系养鸡专业户, 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 冯向陈借款10万元, 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 双方立有抵押字据, 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 冯预付定金4千元, 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 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 诉至法院后, 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 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 不慎将该设备损坏, 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问题]
    (1)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2)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3)朱与蒋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4)对该音响设备陈要求行使抵押权,蒋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5) 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 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6)县良种站要求冯支付送鸡运费,该请求应否支持?为什么?
(7)冯对县良种站提出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2、甲、乙、丙合伙经营一水果店,取名为满意水果店,负责人为甲。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3:3。1999年7月的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商议后与果农丁签订了一份水果购买合同。因水果店流动资金不够, 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 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 甲以水果店所有的一辆尼桑货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 后因水果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 (1)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水果店的2万元债务;(3)水果店除欠银行10万元以外,尚欠庚、己各2万元债 务;水果店的财产价值10万元。
    [问题](1)设银行、庚、己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该合伙与果农丁所签合同及与银行所签贷款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该合伙与银行所签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4)设乙、丙以甲免除戊的债务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效力如何?依据何在?
    (5)设银行、庚、己同时向水果店行使债权,水果店的财产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6)设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己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法院起诉,银行、庚、己主张用合伙财产清偿债权,辛主张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 法院应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7)设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己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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