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17春《经济法(专)》离线作业-经济法(专)
经济法概论专科网上测试题(201604最新版)一、名词(每题6分,共30分)
1.法律
2.证券
3.诉讼时效
4.有限合伙企业
5.要约邀约
二、简答(每题10分,共40分)
1.法律关系及构成要素
2.抵押担保与质押的区别
3.票据的伪造与变造的区别
4.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条件
三、案例(每题15分,共30分)
1.2012年6月,甲、乙、丙分别出资2万、4万、6万成立A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汽车修理业务。合伙协议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和负担亏损,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实:
(1)7月,甲个人欠丁债务1万元,甲无力偿还,丁要求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9月,A企业向B银行借款10万元,期限一年。
(3)10月,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其他合伙人决定其退伙。
(4)12月,戊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出资5万元,依法入伙。
该合伙企业成立一年后,因发生矛盾,于是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经清算查明:合伙企业现有财产清偿清算费用、职工工资、欠缴税款后,仍不足清偿B银行借款。因此B银行请求甲、乙、丙、戊承担A企业不足清偿部分的借款。但甲认为应按合伙协议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和负担亏损,不承担超出其出资部分的责任:乙认为其已经退伙,不再承担责任。戊认为其入伙前A企业向B银行借款,其不承担责任。丙清偿了B银行借款,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丙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请指出上述案例中的不当之处。
2. 2013年5月,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建材销售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甲以现金6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10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3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7万元出资;
(2)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和丙执行,乙和丁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良信建材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1)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3)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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