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统计报表的编制原则。 设计统计报表时应遵循科学、...
简述统计报表的编制原则。设计统计报表时应遵循科学、实用、简练、美观的原则。(1)统计表的各种标题要力求简明、确切地反映资料的主要内容及所属的时间和地点。(2)统计表的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要罗列太多和过于庞杂,内容确实较多的,可分设几个统计表。(3)统计表的栏数较多时,通常加编号,并说明其相互关系,主词和计量单位等栏用甲、乙等作序编栏;宾词栏用1、2、3等数字编号。(4)表中数字资料要填写整齐,位数对准,应确定同等的精度。如有相同数字应全部填写,不得写“同上”、“同左”等字样;如没有数字的空格内用“—”表示;当缺少资料,用“…”表示,表明并非漏填。(5)统计表中数字用同一种计量单位时,可在表右上端注明。若计量单位不统一,横行可以设计量单位栏,纵栏的计量单位可与纵标题写在一起,用括号括起来。(6)统计表一般左右两端不封闭,表的上下端划粗线或双线;同一表内如有两个以上不同内容,也要用粗线或双线隔开。(7)特殊需要说明的统计资料,应在表的下面注明。编制完毕经审核后,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填表人分别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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