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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0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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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务中各种赔付率的运用
简单赔付率的计算比较简单,不在此重述。
1、已赚保费的计算
已赚保费可以按1/2法、1/8法、1/24法、1/365法等比例法计算,也可按风险分布法方法处理,另外,已赚保费还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
已赚保费=本期保费收入-本期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上期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已发生已决赔款、已发生终级赔款、保单年已发生终级赔款的计算
已发生已决赔款的计算通常要借助于业务系统数据库进行,但计算并不复杂,只要对在统计期间发生的赔案的已决赔款进行求和即可。
已发生终极赔款和保单年已发生终极赔款的计算可以通过建立公司历年已发生赔案的赔款金额流量三角形计算。
我们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见表1)中的损益表中的部分数据为例来分别计算2009年度的以上5种赔付率。
中华保险公司财务报表
表1 (单位:万元)
年度 2009年 2008年
收入项目 保费收入 58073.60 54080.43
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9348.24 18842.08
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10278.26 8472.91
支出项目 赔款支出 27662.72 24819.32
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1884.40 19364.68
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 11672.56 10278.19
为了便于计算,在以上数据基础上,进一步作如下假设:
(1)2009年的赔款支出中,2009年已发生的赔案的已决赔款金额占80%,即为27662.72*80%=22130.18万元;
(2)2009年发生的赔案中,已决赔款占终级赔款的70%,则2009年发生的赔案的预期终极赔款为22130.18/70%=31614.54万元;
(3)在2009年发生的赔案的预期终级赔款中,2009年承保的保单在2009年发生的赔案的预期终极赔款占比为40%,即为31614.54*40%=12645.81万元;
(4)2009年提存的21884.40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中,2009年承保的保单所提存的部分占比为90%,即21884.40*90%=19695.96万元。
则各种赔付率计算如下:
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保费收入=27662.72/58073.60*100%=47.64%
历年制赔付率=(已决赔款+本期未决赔款准备金-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保费收入-本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7662.72+11672.56-10278.26)/(58073.60-21884.40+19348.24)*100%
=52.32%
满期赔付率=已发生终极赔款/已赚保费=31614.54/55537.44*100%=56.93%
已决赔付率=已发生已决赔款/已赚保费=22130.18/55537.44*100%=39.85%
保单年满期赔付率=保单年已发生终极赔款/保单年已赚保费
=保单年已发生终极赔款/(保费收入-本期承保保单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2645.81/(58073.60-19695.96)*100%
=32.95%
则各赔付率计得算汇总见表2。
各赔付率计算汇总表
表2 单位:%
赔付率类型 简单赔付率 历年制赔付率 满期赔付率 已决赔付率 保单年满期赔付率
计算结果 47.64 52.32 56.93 39.85 32.95
从以上结果看,满期赔付率的值最大,历年赔付率次之,保单年满期赔付率最小。考虑到公司业务处于相对稳定期(09年保费收入比08年增长5.38%),以上计算结果是相对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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